时间:2020-06-29 21:45 浏览:次
结婚后房子房和购同上只写老公一人的名字是属于夫同财产的,结婚以后购买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中第三章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生产、经营的收益;
2、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3、工资、奖金;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扩展资料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方的婚前财产;
2、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前提是要分清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假如此房是一方的婚前单独财他可以处置。假如是婚后的共同财产,即使一方单独出售,其配偶也有权追偿,他可以向法院申请合同无效。因此,出售这样的房子,最好配偶出具同意出售声明,否则将来惹麻烦。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