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1、可以执行被告夫妻同财产及配偶的存款。
2、《司法解释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被执行人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非常宽,《执行解释》第三十二条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不去执行怎么为?
1、之后,如果一方在履未履行法院判决,方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如果男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5、《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交通事故案件的强制执行程序中,是否可以执行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民行中查封、扣押、财产的规定
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所,法院只能查封,不能拍卖。
问题中并未提及离婚时房子归谁所有:
如果归男方所在,女方只能起诉要求支付那十万元,对房子女方只是暂时居住。
如果房子归女方所有,可以要求法院确权,确认该房屋为女方所有,对男方离婚后债务为其个人债务的情况向执行庭提出异议。
如果房子离婚时未分割,可要求分割。
仅供参考!
配偶可否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提起执行异议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