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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
夫妻共同财产做担保-夫妻一方给借款人提供夫妻共同财产作抵押物,另一方...

时间:2020-06-30 04:52 浏览:

夫妻共同财产单方面拿去银行做抵押可以吗

夫妻共同财产做担保


不会被拍卖

1、夫妻一方为他人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双方名下的共同财产,但强制一半的拍卖款,剩余一半拍卖款要交还给妻子。

2、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如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担保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与妻子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可以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该变卖款偿还债务。但因妻子不是担保人,所有,要将妻子的一半份额返还给妻子。

3、根据《婚姻法》 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未经配偶同意,仅单方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其共同财...

夫妻共同财产做担保


1、《婚姻法四十一条规“离婚时,原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其目的是为了家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列举性地指出了,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5、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由此,可以清楚的看出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你丈夫为其别人担保显然不是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无权追加你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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