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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到一方名下-房产更名到一方名下,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0-06-30 05:12 浏览:

房产更名到一方名下,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到一方名下


夫妻一方的房产,婚另一方名子的,视为增加共有人,不是夫名,视为原产权人将其份额的50%转让给其配偶,并且要交税。按歇期间的房子不能随意变更共有人,涉及到银行贷款方的风险,要经开发商,银行同意。

共有房产过户特殊的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的房产,婚后要增加另一方名子的,视为增加共有人,不是夫妻更名,视为原产权人将其份额的50%转让给其配偶,并且要交税。

2,按歇期间的房子不能随意变更共有人,涉及到银行贷款方的风险,要经开发商,银行同意。

3,签完买房合同在办理房产证前增加共有人的,要与开发商协商在原买房合同上增加共有人为买房人。

4,共有人中去世的减去其名子,按继承办,不交税。

扩展资料: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婚前买房婚后加配偶名字算自愿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界定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情形

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到一方名下


一般来说,所离婚前的财产转移主要是对夫产进行转移的情况。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7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没有明示归一方所有的;(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双方离婚或者一方死亡为止的这段时间内所取得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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