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法院则先判离婚,财产另行起诉,有何依据
案件不处理财题是错误的。
因为离婚案件是不同于其他任何案件的很特殊件。其他案件,一个案件只处理一个问题,一个纠纷,而离婚案件是复合诉,一个案件可以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个问题。
如果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只处理离婚纠纷,不处理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法院可以不处理。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协商一致,法院必须处理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
如果法院没有处理财产和子女问题,可以上诉。二审可能会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院判离婚但财产分割有纠纷,法院会怎么判
1、根据法律,只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2、两人达成一致意见到民政局登记离婚;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可以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就是感情确已破裂,不需要双方同意。
3、财产争议,法院会一并解决。
4、这个问题本身存在矛盾之处:调解离婚不存在“判离”。只要双方不同意,就无法调解离婚;而判决离婚是不需要双方同意的。
新婚姻法对一方过错导致离婚财产怎么判
关于离婚是的财产分有严格的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在婚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