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婚,民政局需要收回离婚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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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李律师(离婚):
最好协商解决问题,不能协话你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请求实现探视权。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
离婚户口可以单独立一个户口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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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李律师(离婚):
最好协商解决问题,不能协话你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请求实现探视权。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
军人结婚未上报组织,现在需要写检讨书?求检讨书模板
报告是军人在递交部队结婚申请时要递资料。
军人结婚须持下列证件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扩展资料:
为结合军队的实际,贯彻落实2001年4月修订的《婚姻法》,总政治部于同年11月印发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3年8月,国务院又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按照上述两个规定,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是:
1、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2、选择婚姻登记机关。民政部已公布《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第9条规定: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3、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