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 前途有影响吗
是件大事既然结合了就不要轻易分开,结婚候你不就知道她比你大吗,现为理由有点牵强,孩子是维系婚姻的纽带。如果你以是否影响前途作为判断的标准不管离不离你都不会开心的,希望你想清楚自己到底要的是什么
军人离婚对工作前途有什么影响吗?
一,与否,和个人前途怎么样是必然联系的,如果夫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调解可能的,可以要求离婚,如果是现役军人,属于军婚,离婚需要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是不能离婚的。
二,军婚离婚的程序:
1,在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3,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
4,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请问军人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首先,根据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其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也就是说,当事人应该找到军人过错的证据,否则法院不会支持。
军人家庭女方离婚首先,根据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其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