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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后还可以起诉破坏军婚吗-处理军婚外遇问题的律师

时间:2020-07-02 07:53 浏览:

你好,请问军人离婚,军人一方无过错,女方要求赔...

军人离婚后还可以起诉破坏军婚吗


根据上面的分军人转业费有可能部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部分属于夫妻共产。因此,军人离婚专业费如何分割具体看军人转业费哪些是婚前所得,哪些是婚后所得。
1、 对于婚前所得的军人转业费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 对于婚后所得的军人转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割。但是,由于军人转业费是根据军龄所得的补,因此计算军人转业费的时候还需要考虑具体的年龄及军龄。那么,军人离婚转业费具体怎么算呢?
和现役军人配偶发生几次性关系,现役军人提出离婚,...

军人离婚后还可以起诉破坏军婚吗


二 现行军婚保护制度解读

(一) 军婚的民事法律保护

现行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判决离婚的实体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此基础上,《婚姻法》第三十三条对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附加了一个特别条件,即:须得军人同意。[5]

在《婚姻法》的立法过程中,这一条曾引起广泛争议。一种代表性的观点认为,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非军人一方就离不了,这对军人配偶一方不公平,违反了婚姻自由的根本原则。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这是一种“形式冲突”。首先,这一特别条款并不是对现役军人配偶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权的限制,而是对其通过诉讼途径达到与军人离婚目的的限制。其次,这一特别条款不是绝对的,只具有相对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已经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协调了这一规定与离婚自由原则之间的关系。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具体适用该条款作出解释:“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应按婚姻法第二十六条(原《婚姻法》)的规定审理。[6]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对夫妻感情已破裂,经过做和好工作无效,确实不能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的,应通过军人所在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做好军人的思想工作,准予离婚。”这一司法解释既维护了对军婚特殊保护的法律原则,也为军人离婚个案中需要维护军人配偶离婚自由的问题提供了司法解决的依据,有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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