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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子女上户口-我是军人要是离婚了我的孩子可不可以跟奶奶户口

时间:2020-07-02 09:43 浏览:

离婚的转业军官能随孩子的户口所在地安置吗?

军人离婚子女上户口


双军人家庭的孩子可以单独立户。那么你单独抚养孩子,也可以独立立户的。具体程序你问你驻地的派出所,对于现役军人,地方上一般都会开方便之门的,你去办吧,应该方便的
军人离婚可以自己拿着户口本去民政局直接办理离婚吗

军人离婚子女上户口


双军人家庭的孩子可以单独立户。那么你单独抚养孩子,也可以独立立户的。具体程序你问你驻地的派出所,对于现役军人,地方上一般都会开方便之门的,你去办吧,应该方便的
现役军人离婚后户口能否落在前妻所在地?

军人离婚子女上户口


人家属离婚后是否军产房落户,还要根据具况来分析。如下:
  关于军人离婚后再婚后军产房的处置规定:
  军产房有其特殊性,但同时也受《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调整。实务中一般视个案情况,区别对待。
  1、军产房在部队营区内。军队房地产的权属统归军委、总部。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门归口管理,按其用途分别由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使用和管护。当事人只有居住权,无其他权利,既不能购买,也不能置换或上市交易。若婚姻关系解除,基于军人配偶身份共同居住的当事人,无权主张居住权;同时营房不具备福利分房的性质,也不具备一般公有住房所具有的价值属性,军人配偶也无法主张折价补偿。实务中军人配偶一方多为女方,一般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和在符合《婚姻法》第42条所规定的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情形下,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军产房在非部队营区内。这种房子一般可以比照承租公房进行处理。对于非军人一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如果该军产房仅分配给军人使用的话,可以判决拥有使用权的军人方对非军人方就使用权作价补偿。
  3、军产房为军队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军队经济适用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如果该房屋出售后将会转交地方管理,经地方房屋管理部门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该房屋在离婚时,参照地方经济适用住房的处理方法加以分割;如果该房屋由军队房管部门独立管理,对居住使用人有严格限制的,只能由军人家庭居住使用,非军人方无法主张房子的所有权,但可以参照地方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标准获得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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