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法议婚辩网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13699777520
婚姻律师
离婚法咨询-离婚法律咨询

时间:2020-06-25 12:30 浏览:

离婚法律咨询

离婚法咨询


这样的话,唯阿姨好好地掌挖经济来源,同时,其老公的零用花费,至于赌债会追上问的话,只有采取报警方式了,必竟赌债不受法律保护。离婚可以起诉法院民事庭,之申请要求判决离婚,法官会情作出判决的。
关于离婚的法律咨询

离婚法咨询


女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家庭暴力和与他人同居,都可以作为损害赔偿的理由。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您好 我想咨询夫妻离婚法律咨询

离婚法咨询


你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不属于,只能是同居关系,可以起诉法院请求依除同居关系。如果你们双方的条件已经达到了办理结婚手续的条件,你们可以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手续后再向法院起诉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该带上身份证]、小孩的出生证明、户口本、300元起诉费到法院民庭就可以了
离婚法律咨询
女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家庭暴力和与他人同居,都可以作为损害赔偿的理由。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离婚法律咨询?

根据《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

男女双方自婚的,准予离婚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军人配偶要求离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复婚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