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钱离婚怎么判
离婚能处理夫妻名义下的财产,如果的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就不需回。
结婚前的彩礼,属条件的赠与.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适当返还.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另外,如果结婚时间不长,也可以适当返还。
结婚前的礼金离婚时怎么分
婚约财产案件及离彩礼返还问题在现今民事案件中仍占一定,由此也了现实生活中,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大量存在。彩礼现象经由历史传承,现今在我国广大农村、经济不发达地区仍为普遍,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二)》(以下简称《意见》)第十条对彩礼返还的条件进行了规范。《意见》实施三年来,为人民法院审理大量彩礼案件提供了可供适用的法律依据,但由于本条起草时争论最多,又为解决现实的应急无奈之举,难免规范不全、法理依据不足,故此,实施三年来,导致判决法理不一,说理难服人,同案不同判,显失公正,引起当事人累诉、上访、缠诉的尴尬局面,为此,笔者对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几个问题作一探究,并提出管见,以求抛砖引玉,促进法律的健康发展,彩礼返还公平合理,社会的和谐进步。
一、彩礼的特征及性质
结婚前男女双方给付财物古今中外皆有,现今各国法律也有规范。而彩礼问题,是我国民间一种千古习俗,发展到今天,由于各地习惯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其目的作用、范围和主体更为复杂,根据我们当地的风俗习惯,彩礼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1、目的作用。彩礼给付不只是订婚时给付,不经过订婚程序直接结婚的也要给付。彩礼一般由男方给付女方,是对女方抚养教育的补偿,对女方父母赡养的预支,为女方制办嫁妆和酒席等开支。女方接受彩礼后,根据习俗也需回馈男方礼品,如西装、皮鞋和摩托车等,这种财产来往是不平等的,来多去少。彩礼给付接受后,当事人确立了恋爱关系,若双方再与他人(她)恋爱,则要承担彩礼归属的风险。
2、范围。彩礼给付的形式一般为现金和物品(包括具有纪念意义的金器),它的名称一般为聘金、见面礼、折娘衣和酒水钱(有的全部用钱折,有的直接拿鱼、肉和酒等),送节礼(端午,中秋、春节几大节)和各项金器(戒指、项链、耳环和手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