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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
离婚诉讼赔偿标准-离婚诉讼,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法院怎么判

时间:2020-07-02 00:09 浏览:

离婚案件法院诉讼收费标准?

离婚诉讼赔偿标准


根据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每件交纳50元至300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


离婚诉讼中法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范围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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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方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8条做了补充,该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离婚可以索要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诉讼,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法院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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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离讼费20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离婚诉讼中判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诉讼过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卖、仓储、保管、运输、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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