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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起诉地-离婚诉讼一定要回当地办吗

时间:2020-06-16 08:32 浏览:

离婚起诉地一定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吗

离婚诉讼起诉地


要是申请离婚诉讼的话,一般情况下,是要在被告所居住的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要是有一些诉讼,是要到原告所居住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是否可以领证地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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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申请离婚诉讼的话,一般情况下,是要在被告所居住的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要是有一些诉讼,是要到原告所居住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离婚诉讼一定要回当地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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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也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方是在打工居住一年以上,你可对方的打工的地方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离婚起诉要在哪里办理

一、 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事诉讼法》第二十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二、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