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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办-起诉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配

时间:2020-06-16 09:32 浏览:

起诉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配

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办


婚前并全额支付了房款的,属婚前财产,不举证
婚前房屋已过配偶名下的,属同财产
房屋婚后买的,房屋一人一半,贷款一人一半,不过可以归并
借款一般要提供借条及债权人出庭作证,最高院司法解释二,建议看看
现在对债权人利益保护很好,对非实际借债的婚姻一方不利

理论上来说,你不知道的债务,你也要负责。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网上自己搜
两种情况下不知情非借债方可以免责
1、借债时明确约定是个人债务。2、双方婚后有财产和债务约定,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
司法解释二不太合理,但现实就是这样
现在可能实践中有些法院不一定按照这个判,看你运气了,呵呵
顺便问句,你哪的,我扬州某区法院的,呵呵
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办


搜集对方家庭暴力的证据 协商不成 到院起 主张无过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