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16 05:34 浏览:次
离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费等的书面协议。一份清晰完善的离婚协议书能够妥善地处理双方之前的争议,避免遗留问题给双方带来潜在的纠纷和麻烦。由于当事人一般对法律所知有限,不清楚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权利,不知道如何很好地保护自己,同时由于离婚时一方往往由于太伤心、太难过而情绪波动较大,在达成离婚协议时常常感情用事,以至容易造成事后追悔的情况。因此,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避免离婚后追悔莫及或者再起纠纷,建议在达成离婚协议前请专业离婚律师代表自己与对方协商,或者请律师居中调处,在双方发生争议时请律师阐述有关法律依据,再由双方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在律师的帮助下达成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一旦签订,如日后想反悔,想到法院起诉撤销的难度很大,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三思。
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不需要进行公证。只要经过婚姻登关的确认,即具律效力。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