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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怎么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在哪里办

时间:2020-06-17 13:02 浏览:

离婚协议公证在哪里办

离婚协议怎么办理



离婚协议书如果要更改协议内容的话,需要怎么办?

离婚协议怎么办理


《婚姻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扩展资料:

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7、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办理离婚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离婚协议怎么办理


协议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仅仅是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非是法律意义上的离婚。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所达成的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上应载明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居民可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种办理前提是双方已签署好离婚协议,其法律后果是通过行政手段使离婚效力得到国家机关认可,其离婚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日后若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则另一方需重新到人民法院起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后再作出判决,才能督促当事人履行,若一方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则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就判决书的内容申请强制执行。综上,协议离婚不算真正意义上的离婚,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可后才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 本人的结婚证;(三)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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