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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
离婚补偿协议-婚内约定离婚赔偿协议怎么写

时间:2020-06-17 13:35 浏览:

离婚协议上补偿金不付怎么办

离婚补偿协议


离婚协议书的没有固定的标准和模式,只要双方的信息写方的诉求即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夫妻双方私下签的离婚赔偿协议有效吗

离婚补偿协议


不天就支付,在离婚协议签订之前或者之一段时间内都可以要能证明对方或者自经履行了协议书的内容就可以。

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意识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去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所以不用害怕对方反悔不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离婚赔偿的条件:

1、存在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作为构成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其主要特征是违法性,表现在离婚案件中,因配偶一方之违法行为致使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即为有违法性存在,主要指: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违法行为。

2、存在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灭失的客观事实。它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必备要素,是构成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只有一方当事人遭受精神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才能产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3、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侵权损害的因果关系中,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和间接因果关系,表现在离婚案件中亦如此。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姘居、通奸、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造成无过错方遭受精神损害的直接原因。当然,也不排除有些精神损害后果是通过间接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在离婚案件中,有时配偶一方实施违法行为并不是直接针对另一方,如一方因盗窃罪被判长期徒刑,其行为可能伤害夫妻感情,给无过错方造成极大的精神损害。因此,只要配偶一方有违法行为存在,均应认定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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