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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
夫妻共同债务协议归一方还-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是否也需要承担?

时间:2020-06-30 19:00 浏览:

离婚后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清偿后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夫妻共同债务协议归一方还


,债权人还可能向完成的一方继续追偿所有债务

离婚时,夫妻在离婚协、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确定的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如果事先未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则该债务承担仅在离婚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不能变更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所以说,即便你换完了你的一半债务,但是债权人还会继续向你追债,但你换完全部债务后,可以依照法庭判决或离婚协议向前夫(或前妻)追偿他应该还而没有还的一半。

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夫妻借离婚规避债务。
离婚协议能约定债务归一方所有吗?

夫妻共同债务协议归一方还


有离婚协议书,说明当初是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可以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但此约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除非该第三人知道此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是否也需要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协议归一方还


夫妻离婚协议婚姻所有债务归一方负责偿还,债权人没有要求,方就不需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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