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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家暴怎样起诉离婚-丈夫家暴,妻子能够起诉离婚吗

时间:2020-06-13 16:59 浏览:

丈夫家暴,妻子能够起诉离婚吗

老公家暴怎样起诉离婚


我有一友她和“老公婚多年,育有一个五岁小孩,户一起,但是一直打结婚证。对方经常性应酬,酗酒夜归,大男子主义,我朋友多次提出离婚,遭对方恐吓打断腿也要把她留在家里,曾经离家出走一次,因对方威胁要伤害亲人和朋友,迫于无奈又返回家中,从此基本失去人生自由,去探望自己的父母还要在规定时间返家否则就是怀疑和辱骂。我们了解过相关法律,他们只能算同居关系,可能只要分开就可以了,但是因为牵扯到孩子,还有对方是律师在当地有势力,我们一方面担心他真的会做出伤害人的事情,一方面又苦于没有证据(对方都是口头恐吓或者电话恐吓)无法报案。我现在给我朋友的建议是请朋友或者找机会先报案,即便没有受到恐吓的证据但也有个案底,然后就是搬离住处,如果对方胆敢使用暴力就去就医并去做司法鉴定告他故意伤害和家庭暴力。另外对方声言如果把孩子一起带走就可以放她走,我们不知道他是真心还是拿孩子牵绊。我朋友之前说只要能分开,她哪怕身无分文出来都愿意,但是孩子由她抚养,我就建议她一定要写抚养孩子的协议,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一定要争,孩子的抚养费一定要争。以上是我浅薄法律知识做出的建议,恳请各位有实践经验的律师们给予帮助和支持,具体问题如下:1、遭恐吓的证据,如果没有笔头的,是否一定要有录音,亲戚朋友的证言是否有同等效力;2、如果被判家庭暴力、故意伤害,他会得到什么惩罚?3、对方是法律工作者可能在当地有一定人脉和势力,取证时有什么要注意的。4、她怎样才能根本拜托这个男人?(她又想偷偷逃出去,我觉得无法解决问题,当亲人受到威胁她又会乖乖回去)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老公家暴怎样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的规定,《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3条、第45条、第46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由此可见,夫妻关系中男方经常对女方进行殴打,实施家庭暴力的,女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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