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2 08:01 浏览:次
可以。
将户口迁回农村件如
1、上学时将户口迁出,毕业后没有工作回原籍的学
2、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户口迁出人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3、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
4、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5、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
6、村委会改为居委会或社区委员会的居民一律不得办理“农转非”;
7、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四)、(五)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需要的材料如下:
1、书面申请报告(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签名同意);
2、村委会同意迁回证明;
3、《户口簿》、《身份证》;
4、毕业回原籍的,需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
5、投靠夫妻一方的,需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6、投靠父母的,需提交《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
7、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
扩展资料:
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中的最大亮点,莫过于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也将作古,今后每一位中国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