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军人安置费离婚后怎么分配?
人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割发放到军人名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有没有关于离婚后军人自主择业费如何分配的法律条纹
仅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理财产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诠释
二、认定夫妻财产中的几个问题
2.关于夫妻个人财产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以下各项财产,根据具体情况,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A.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退养军人自主择业费已支付购房款,离婚后如何分配转业军安置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应当归军人所有,但是法院时会考虑到对方的经济状适当的分给非军人一方一点呀(出于对人道注意的考虑呀),当然 军人一方要是强烈反对,也可以不分给非军人一方的阿。
军人自主择业后怎么办离婚手续1、在中民共和国办理离婚手续,只有通种方
A、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近期免冠同一底版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B、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反对离婚的,或者双方虽然自愿离婚,但是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的,需得军人一方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本题不军人如果已经离开现役,则不适用于前款规定。
复原专业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14条的规定作出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