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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
离婚赔偿有哪些费用-夫妻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怎么索要离婚损害赔偿

时间:2020-07-01 20:25 浏览:

哪些情况离婚能赔偿

离婚赔偿有哪些费用



提出赔偿的情形有:



《婚姻法》第四条中的规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人-----无过错方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人-----无过错方的配偶



四、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五、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期限:



1、离婚诉讼的原告为无过错方时,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2、离婚诉讼的被告为无过错方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审中未提出,在二审提出的,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3、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未明确表示放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


出轨离婚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怎么确定出轨离婚赔偿标准

离婚赔偿有哪些费用



提出赔偿的情形有:



《婚姻法》第四条中的规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人-----无过错方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人-----无过错方的配偶



四、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五、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期限:



1、离婚诉讼的原告为无过错方时,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2、离婚诉讼的被告为无过错方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审中未提出,在二审提出的,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3、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未明确表示放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


提出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赔偿有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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