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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子女抚养权答辩状-离婚答辩状怎么写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

时间:2020-06-17 09:20 浏览:

被告坚持不同意离婚,答辩状里还需要提子女抚养权...

争夺子女抚养权答辩状


每个案子具况不一样,要具题具体分析,下面提供一种思大致按照这个思路来写。
  1、原告所述事实与事实情况并不一致,从多个方面来分析被告抚养孩子的困难和不利;
  2、多个方面分析被告抚养孩子更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综上所述,被告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法院应驳回的诉讼请求。
如何争取抚养权的答辩状

争夺子女抚养权答辩状


最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子女身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变更抚养权答辩状被告是怎样的啊,能

争夺子女抚养权答辩状


最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子女身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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