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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离婚了怎么办-结婚彩礼钱离婚时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时间:2020-06-25 10:52 浏览:

结婚彩礼钱离婚时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彩礼离婚了怎么办


1、离婚如何分割
最高人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你的情况,你们已经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一年多,你要求返还彩礼无法律依据。

2、女方买的电视 冰箱 洗衣机,离婚后这些东西归谁
婚前买的属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买的女方应当出示当时购买家电的收据或发票作为婚前财产的证据,如果没有,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双方可以协议财产的分配,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上述1、2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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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种情况,属于同居关系。在同居关系时,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于双办理婚姻登记,故不构成婚姻,男方的彩礼应退还男方,以此钱购买的家具,归男方所有。如果要起诉的话,按财产纠纷处理。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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