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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程序怎么办理-夫妻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时间:2020-06-18 23:54 浏览:

夫妻协议离婚程序?

夫妻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同意离程序比较简单,有两径可以走。
1、夫妻先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宜做个书面协议,随便由一方写个离婚登记申请,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即可。
2、走诉讼途径,也比较方便。到法院,双方拿的材料与上同,不同的是,由一方以原告身份呈交离婚起诉书,到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立案庭办理。现在走“速裁”程序,自愿离婚的,只要做个笔录,制作离婚调解书就好了。
夫妻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夫妻离婚手续怎么办

夫妻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双方如果都想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您需要带好以下证件,第1,双方的身份证,第2双方的户口本,第3双方的结婚证,第4,你们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书,第,5,就是单人的照片。


香港夫妻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结婚后多久才可申请离婚?

除非得到法准,否则要在结婚最1年后才可提出离婚呈请

怎样办理离婚?

假如是单方面提出离婚呈请,呈请人须填妥一份「离婚呈请书」,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政府大楼阁楼二。

假如双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并亲自送交上述地点。

是否必须说明提出离婚的原因?

呈请人必须证明他 / 她有理由(或根据)认定婚姻已到终结,即法庭所指的「婚姻已破裂至无法挽救」。

法庭会接受下列其中一项或多项理由为证明:

配偶曾与人通奸,而呈请人认为无法忍受与他 / 她共同生活。

配偶的行为令人无法合理期望呈请人可与他 / 她共同生活。

在提出离婚呈请前,呈请人与配偶已分开居住最少连续1年,而其配偶也同意离婚。

在提出离婚呈请前,呈请人与配偶已分开居住最少连续2年。
(在这种情况下,无须配偶同意离婚。)

在提出离婚呈请前,呈请人已遭配偶遗弃最少连续一年。

就共同申请而言,申请双方必须向法院证明(a)在申请离婚前,双方已分开居住最少连续1年;或(b)在申请离婚前不少於1年,已向法庭呈交一份经双方签署的同意书(表格2E)而该通知书其后并未被撤回。

是否需要聘请律师?

离婚呈请书或共同申请书一经呈交,有关法律程序便已展开。在提出呈请或申请前,可先谘询律师的意见,这样会对呈请人 / 申请人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