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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约定-如果未婚同居时签订了财产协议,

时间:2020-06-08 11:24 浏览:

同居财产关系和婚姻财产关系的区别

同居财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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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有子,分手后财产如何分配

同居财产约定


解除同居关系时,期间所得财当事人协议处理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同时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婚姻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的原则处理。
如果未婚同居时签订了财产协议,这份协议有吗

同居财产约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同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其中不违反国家法规,并且具有可操作的部分有法律效力,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或缺乏合理可行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未婚男女同居住在一起,同居协议中有关财产归属、债权债务承担的约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是有效的。
单方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补偿约定是否有效,还要看这种约定是否侵犯第三方的权利,是否违反法律与社会公共道德以及是否限制了他人的人身权。如果其中一方与他人依法登记结婚,则另一方是不得以解除同居关系的补偿对他人结婚加以限制的。如果在协议中约定了这样的条款,最终也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比如,同居协议中约定一方不得提出分手,提出分手需支付分手费等等,这些都是违反人身权利的内容,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同居协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生活消费等约定都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于限制人身的不准分手、家务劳作等都是无效条款,也就是说此类的同居协议条款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的。
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解除同居关系时,期间所得财当事人协议处理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同时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婚姻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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